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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是低空经济发展应用的重要领域。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,加强规划引领,完善支持政策,计划到2030年全省农用无人机稳定在4万台以上,作业覆盖率达到50%以上,有效推动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、品牌农业发展,有力释放农业新质生产力动能,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支撑。 (一)支持农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加强装备改进,提高荷载能力、续航能力和作业精准度、地区适用性。依托国有农场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在南京市、苏州市、盐城市等地建设3个以上农用无人机熟化应用试验场,为农用无人机装备...

农业农村是低空经济发展应用的重要领域。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,加强规划引领,完善支持政策,计划到2030年全省农用无人机稳定在4万台以上,作业覆盖率达到50%以上,有效推动科技农业、绿色农业、质量农业、品牌农业发展,有力释放农业新质生产力动能,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、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支撑。
(一)支持农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加强装备改进,提高荷载能力、续航能力和作业精准度、地区适用性。依托国有农场、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在南京市、苏州市、盐城市等地建设3个以上农用无人机熟化应用试验场,为农用无人机装备创新提供田间性能测试和可靠性适用性验证场地。
(二)支持农用无人机试验鉴定、产品认证、检测检验机构提高业务能力,规范操作程序,加强农用无人机产品质量调查和监督。指导农用无人机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,按照“三包”规定,做好培训、维修、易损零部件更换等售后服务。
(三)推动有关科研院所、生产企业协同成立江苏省农用无人机应用产业发展联盟,搭建农用无人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,推动农用无人机技术更新、装备改进,研究开发适用低空作业的专用药剂、助剂、肥料等物料,聚焦特定作物、特定环境、特定苗期研究开发与无人机作业相配套的高效栽培技术,优化改进农业生产方式。
(四)分年度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场景培育计划,开展农业农村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培育工作。发挥场景应用牵引作用,加强场景应用要素保障,有序拓展农业农村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实施。
(五)支持拓展“低空+农业生产”应用场景,分类制订农用无人机施药、施肥、播种、投饵、吊运等作业标准和规范,指导农用无人机全面用于农作物植保、施肥、播种及渔业投饲、果园授粉、农资(农产品)运输、农村救灾应急等领域,农用无人机作业覆盖率逐年升高。
(六)支持拓展“低空+乡村治理”应用场景,推动无人机在农业执法、耕地用途管控、设施用地监管、河湖巡查、秸秆焚烧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、生活垃圾处理、农村宅基地管理、农村道路安全等农业农村管理领域广泛应用。
(七)支持培育集农业生产、方案咨询、管理培训、数据处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各类农业农村低空经济综合性服务企业100家左右。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农用无人机作业服务,发展全省农用无人机专业化作业服务组织5000家左右。
(八)用好用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,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,并纳入“优机优补”范围。
(九)鼓励各地探索通过农用无人机飞行数据,精准发放作业补贴。
该信息可作为理解低空经济发展、无人机应用场景、政策合规或岗位需求的参考。对准备学习 CAAC 无人机执照的学员,建议结合自身目标继续关注执照等级、机型类别、题库学习和实操训练安排。
准备报名取证的学员,可继续了解报名条件、培训费用和题库练习安排;企业客户可结合巡检、测绘、环保监测等低空应用场景,进一步沟通培训、项目执行和人员储备方案。